一、工科背景助力法律执业
程理想律师毕业于江南大学,拥有工科背景与法律专业知识。工科学历赋予他逻辑推演能力与细节把控素养,使其在复杂案件的梳理、法律关系的解构中展现出超乎常人的缜密思维。自2022年执业于北京云亭(徐州)律师事务所以来,他成为该所核心骨干律师之一,构建了覆盖破产清算、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六大核心领域的专业服务体系。
二、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详情
在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审理的(2023)苏03XX民初30XX号案件中,原告李X委托程理想律师处理与被告徐州XX公司、阚XX的承揽合同纠纷。2022年1月1日,原告与被告徐州XX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采用“全包”方式装修房屋,约定开工日期为2022年1月3日,工期90天,工程款分三次支付。原告按约支付了前两笔款项,但装修进度停滞在墙面处理阶段,经催告被告仍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三、案件审理与法律依据
庭审中,被告XX公司、阚XX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XX公司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出具《停工单通知单》明确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原告也已与第三方签订装修合同完成剩余装修,故支持原告解除合同的请求。关于装修款,被告未证明增项部分经双方协商一致,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装修支出费用19873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对于违约金,法院依法调整为以19873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3日至2022年9月17日期间的137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的1.5倍计算,为422.8元。而原告主张的租金损失,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四、股东责任与判决结果
由于XX公司已注销登记,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阚XX作为XX公司持股100%的唯一股东,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徐州XX公司签订的合同,被告阚XX向原告支付装修款19873元及违约金422.8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执业理念与服务范围
程理想律师始终秉持“预防为先、化解为要”的服务理念,深入企业经营管理各环节,为企业规避法律风险。面向公民个人,他坚持“想委托人之所想,急委托人之所急”的执业准则,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他还认为律师应担负起为公民个人或公司企业“防患于未然”的重任,帮助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制,做好风险防范。其业务服务范围广泛,涵盖公民个人的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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