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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中的条件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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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3913人看过
导读: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1、办理了结婚登记。2、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4、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协议离婚中的条件都有哪些

有的夫妻认为只要双方分开一段时间,并且也没有履行夫妻义务的话,那婚姻关系就能自动解除。但其实这样的认识是错误的,毕竟我国不允许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要办理了离婚手续才行。而实践中,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条件不一样,那协议离婚中的条件都有哪些呢?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中的条件都有哪些

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双方离婚是完全自愿的,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中,子女问题,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二、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若协议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根据协议离婚的条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即发给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协议离婚中如果离婚夫妻仅仅是双方达成了离婚一致,却没有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这个婚也是离不脱的。协议离婚中的条件可以说就有要求离婚夫妻协商一致之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否则也是不会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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