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对方需要什么资料
向法院起诉对方所需资料因案件类型而异,但一般都需准备以下材料。首先是起诉状,要明确原告与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其次是主体资格证明,原告为自然人需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则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被告为自然人可提供身份证号、住址等,为法人要其企业信息。再者是证据材料,要提供能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如合同纠纷需合同文本、履行凭证等,侵权纠纷要有侵权行为及损害后果相关证据。证据应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并制作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内容。最后根据法院要求,可能还需提供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其他材料。
二、告对方的证据资料收集有啥要求
证据收集需满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要求。合法性指证据收集方式、手段要符合法定程序,以暴力、威胁、非法侵入住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真实性即证据要客观存在,不能是伪造、篡改的,如书证应是原始文件,不能是虚假编造。关联性要求证据与待证事实有逻辑联系,能证明案件事实,比如要证明合同违约,需提供与合同履行、违约行为相关的证据。此外,收集证据要及时,防止证据灭失或被篡改。对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三、告对方收集证据资料的合法性如何判定
判定收集证据资料的合法性,可从以下三方面考量。一是主体合法,收集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规定,比如执法人员依职权收集,或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法收集。二是程序合法,收集证据要遵循法定程序。像在刑事诉讼中,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应个别进行;民事诉讼中,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要两人以上共同进行。三是手段合法,不能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若证据不符合上述合法性要求,可能会被法院排除适用。
当探讨告对方需要什么资料时,除了必备的基础材料,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不仅要保证证据的真实性,还要考虑其关联性和合法性,以增强证据的证明力。另外,不同类型的案件,对于资料的要求也存在差异,例如在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中,关键资料的侧重点就有所不同。若你在准备告对方的资料过程中,对证据的有效性、不同案件所需的特殊资料等存在疑问,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提供精准的解答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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