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薪是侵犯了财产权还是劳动权
欠薪主要侵犯的是劳动者的劳动权,同时也涉及财产权。
从劳动权角度看,劳动权包含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欠薪,使劳动者无法及时、足额获取其基于劳动应得的报酬,这直接侵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属于对劳动权的侵犯。
从财产权角度而言,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工资是其合法财产。欠薪导致劳动者对这部分应得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益无法实现,所以也侵犯了其财产权。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二、欠薪在法律上应承担何种具体责任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欠薪责任如下:
民事责任上,劳动者可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行政责任方面,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刑事责任上,《刑法》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欠薪在法律上会面临怎样的刑事处罚
若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若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当探讨欠薪是侵犯了财产权还是劳动权时,其实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欠薪不仅直接侵犯劳动者权益,还可能引发后续的经济补偿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工资的,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若因欠薪导致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还可能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情况都与欠薪问题紧密相连。如果您在遭遇欠薪后,对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维权的具体流程等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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