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协议被认定为无效后咋办
股权转让协议被认定无效后,应遵循恢复原状、过错赔偿等原则处理。
首先,取得财产的一方需返还财产。转让方应返还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受让方应返还股权,公司需配合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恢复原状。
其次,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损失范围可能包括为签订和履行协议支出的费用、资金占用损失等。
另外,若因该无效协议导致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相关主体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在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股权转让协议要公证之后才会生效吗
股权转让协议并非要公证之后才生效。
根据《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股权转让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若协议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协议自成立时即生效。
公证是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并非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必备要件。公证可增强协议的证明力,但不影响协议本身的效力。所以,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即使未经公证,股权转让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
三、股权转让协议强制执行公证是否可以
股权转让协议可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于股权转让协议,若协议中有明确的给付内容,如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且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表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同时该协议不存在无效、可撤销等情形,就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强制执行公证。
办理后,若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另一方无需经过诉讼程序,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法院在执行前会对公证债权文书进行审查,若存在错误,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
当股权转让协议被认定为无效后,情况较为复杂。首先,双方应互相返还基于该协议取得的财产。出让方需返还已收取的转让款,受让方要返还相应的股权。若一方因该协议遭受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予以赔偿。比如,因受让方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协议无效,受让方要赔偿出让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而且,在返还财产过程中,如果涉及孳息等问题也需妥善处理。你是否遇到过股权转让协议相关问题呢?若对协议无效后的处理细节、损失赔偿范围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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