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证据不足检察院不肯撤诉怎么办
在刑事案件中,若证据不足检察院不肯撤诉,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可作无罪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可向检察院深入阐述证据存在的问题,依据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到了审判阶段,辩护人可在庭审中充分质证,指出证据的瑕疵、漏洞,论证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无法达到定罪的证明标准。若法院经审理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二、刑事案件证据不足给判了怎么办
若刑事案件证据不足却被判决,被告人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其一,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审人民法院对证据不足的案件,可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其二,若判决已生效,可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经审查,若发现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申诉过程中,需收集能证明证据不足的相关材料,如证人证言、新的鉴定意见等,以支持申诉请求。
三、刑事案件证据标准要求是什么
刑事案件证据需达到确实、充分标准。认定证据确实、充分,要符合三个条件: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同时,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仅有被告人供述,无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此外,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当面临刑事案件证据不足检察院却不肯撤诉的情况时,当事人可能会感到迷茫与无助。实际上,即便证据不足检察院未撤诉,后续仍有多种途径可走。比如,在审判阶段,法院会依据现有证据及庭审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若认为证据确实无法达到定罪标准,会作出无罪判决。又或者,在后续补充侦查过程中,若能补充到关键证据,案件走向也会改变。你是否正为此事烦恼呢?要是对刑事案件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撤诉后的审判走向、补充侦查等相关问题存在疑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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