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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从犯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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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5 · 1471人看过
导读: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从犯是在共同犯罪里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认定从犯可从次要作用(参与程度低,非发起、策划者,如仅负责搬运等简单工作)和辅助作用(提供便利但不直接实施实行行为,如提供场所等)考量。对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司法实践会综合多因素准确认定量刑。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从犯如何认定

一、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从犯如何认定

在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认定从犯可从以下方面考量:次要作用:在犯罪中参与程度较低,并非犯罪的发起者、策划者。比如在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团伙里,仅负责简单的搬运、点数等工作,不参与食品采购、销售决策等核心环节。辅助作用:为犯罪提供便利条件,但不直接实施犯罪实行行为。如提供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场所、协助伪造销售记录等。 对于从犯,依据《刑法》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其在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参与程度、获利情况等因素来准确认定并量刑

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定刑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法定刑分以下情况: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般指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等情形。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涉案金额多少立案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并不以涉案金额作为立案标准。 另外,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明知是使用该类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的,也应立案追诉。

当探讨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从犯如何认定时,我们知道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比如,为主要犯罪人提供销售渠道信息、协助运输有毒有害食品等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从犯。但实际认定过程较为复杂,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若您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从犯认定的具体标准、不同行为在认定中的影响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明晰相关法律要点,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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