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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在何种情况下适用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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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6 · 1606人看过
导读:著作权转让适用善意取得需满足:一是受让人善意,受让时不知且不应知转让人无处分权;二是以合理价格转让,排除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三是完成法定转让手续,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满足条件,受让人可基于此获著作权,原著作权人只能向无处分权人索赔。
著作权转让在何种情况下适用善意取得

一、著作权转让在何种情况下适用善意取得

著作权转让中,通常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适用善意取得: 首先,受让人需为善意。即受让人在受让著作权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若受让人明知转让人无权处分,就无法构成善意取得。 其次,以合理价格转让。转让行为不能是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否则可能被认定存在恶意。 最后,完成法定的转让手续。著作权转让需订立书面合同,且应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完成这些手续,受让人才能取得著作权。 若满足上述条件,即使转让人无处分权,受让人也能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获得著作权,原著作权人只能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二、著作权转让与授权发生冲突怎么解决

当著作权转让与授权发生冲突时,可按以下步骤解决: 首先,查看合同约定。依据《民法典》,若转让合同和授权合同中有关于冲突解决的条款,应按约定处理。比如约定转让优先或授权优先等。 其次,判断权利状态。著作权转让后,受让人成为新的著作权人,原著作权人一般不再享有被转让的权利。若在转让后又进行授权,该授权可能无效。若先授权再转让,要看转让合同是否包含已授权的权利,若包含,受让人有权决定授权的继续与否。 最后,协商或诉讼。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冲突,若协商不成,权益受损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权利归属、赔偿损失等,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判。

三、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什么

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著作财产权。著作权包含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人身权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具有人身依附性,不可转让。 而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具体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著作权人能将上述一项或多项财产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据此获得相应权利,可在约定范围内行使并获取经济收益。转让时需订立书面合同,明确作品名称、转让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转让价金等条款,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当探讨著作权转让在何种情况下适用善意取得时,这一问题涉及复杂的法律判定。一般来说,若受让方在不知情的状况下,通过合法交易获得著作权相关权益,且符合一定法律条件时,可能适用善意取得。比如受让方支付了合理对价且已实际行使相关权利等。那如果在著作权转让过程中,受让方对转让人的权利瑕疵存在疑问,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呢?或者当出现争议,如何确定是否真的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呢?若你对著作权转让中的善意取得还有更多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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