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履行中的损失该怎么认定
合同履行中损失认定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1.实际损失:指因违约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的现有财产的减少,如交付货物质量不符致修理费、重新购置费用等,需有相关票据、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
2.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损失,如生产销售合同中因对方违约致的预期利润损失,认定时需具确定性,即违约行为与损失有因果关系,且是合理预见范围内。
3.减损规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未采取的,不得就扩大损失要求赔偿。采取措施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认定损失应收集保存好各类证据,按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损失范围和金额。
二、合同履行中违约赔偿标准有哪些
合同履行中违约赔偿标准主要分两种情况。
一是约定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请求予以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可适当减少。
二是法定赔偿。在合同未约定违约赔偿标准时,依据法定,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合同履行中如何构成合同诈骗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符合以下情形可能构成合同诈骗:主观故意:行为人须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故意。例如,在签约时就没打算履行合同,只想骗取财物。欺骗行为: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比如,虚构主体资格、夸大履约能力,或者隐瞒自己无实际履行能力、已将货物抵押等事实。危害结果: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若存在上述行为,就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合同诈骗罪,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合同履行中的损失该怎么认定是个关键问题。在认定时,不仅要考虑直接的经济损失,像原材料采购费用、已投入的人工成本等,还需关注间接损失,比如因合同无法履行导致的预期利润损失。此外,因违约行为造成的额外费用支出,如为减少损失而采取措施的合理费用等也应纳入考量。合同履行中的损失认定涉及多方面因素,你若对具体如何认定还有疑问,比如不同类型合同损失认定的特殊要点等,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明晰其中的法律规定与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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