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鉴定的鉴定期限是多久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该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若确需延长,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至六十日。
鉴定机构一般在受委托并了解相关情况后,于规定期限内作出鉴定结论。如在期限内难以完成,需经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报告确定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若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二、交通事故鉴定车辆要多久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一般不超30日。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该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若超过三十日,需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在实际操作中,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完成鉴定后,应在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三、交通事故鉴定轻伤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轻伤鉴定标准适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从颅脑、脊髓损伤,面部、耳廓损伤,听器听力损伤,视器视力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盆部及会阴损伤,脊柱四肢损伤,手损伤,体表损伤等多方面作出规定。
比如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属轻伤二级;肋骨骨折2处以上为轻伤二级等。鉴定需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通常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据法定程序和专业方法进行鉴定,其结论可作为交通事故处理中责任认定、赔偿计算等的重要依据。
交通事故鉴定的鉴定期限因鉴定事项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你若想进一步了解交通事故鉴定鉴定期限在不同复杂情况下的具体规定,或者对交通事故鉴定相关的其他法律问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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