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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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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21 · 1715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约定需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特定岗位,范围、地域、期限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相关人员到竞争单位或自己开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超二年。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劳动者,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劳动合同法下没签合同辞职不让走咋办

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时单位不让走,可采取以下措施。依据法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辞职,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即可,无需单位批准。

若单位不让走,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说明法律规定争取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也可收集存在劳动关系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并办理离职手续

三、劳动合同法未缴纳保险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其一,与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保险。其二,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补缴。其三,劳动者也能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反映,由该机构依法处理。此外,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

当我们探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有哪些时,要知道竞业限制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的限制。比如限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要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那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或者竞业限制期限约定不合理等情况该如何处理呢?若您对竞业限制规定的具体实施、自身权益保障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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