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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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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5 · 7518人看过
导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或其上级工会组织均有权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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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




【解释】本条是关于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时限、受理部门等事项的规定。
  1.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


(1)职工所在单位。

(2)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


 2.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
(1)对用人单位而言
(2)对个人而言,


 3.工伤认定机构。

  首先,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行为,需由有关的行政部门负责。在我国,负责社会保险工作的行政部门是劳动保障部门,从事工伤保险具体事务管理的单位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了建立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条例将工伤认定的权力授予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而不是经办机构。工伤认定属于一种行政行为,有关个人或者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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