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劳动合同履行地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对于用人单位注册地与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不一致的情况,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若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二、劳动争议的有限期多长时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需注意,时效可能因某些法定事由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劳动争议的仲裁是否可撤销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在特定情形下可撤销。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但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则只有在上述法定情形下才能申请撤销。
在明确劳动争议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时,除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外,实践中还有一些细节需要注意。比如工作场所的实际使用情况,若劳动者在多个地点工作,主要工作场所对确定履行地就很关键。还有工作成果的交付地点等因素也可能影响履行地的判定。你在处理劳动争议问题时,是否因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而感到困扰呢?如果对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标准、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别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帮你理清复杂的劳动争议关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