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嫁女的土地承包权归谁
出嫁女的土地承包权在一般情况下仍归其本人,但要结合具体情况确定,若在新居住地取得新承包地,原居住地发包方可收回其承包地;若未取得,原承包地不得收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同样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这是为了保障出嫁女的合法土地权益,避免其因婚姻状况变化而失去土地承包的权利。而当出嫁女在新居住地已取得新承包地时,原居住地发包方收回其承包地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土地承包权的归属涉及多方利益,情况较为复杂。若你对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相关问题还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二、出嫁女土地征收补偿款归谁
出嫁女土地征收补偿款归属问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出嫁后户口未迁出,且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其原有的土地承包权益应受保护,土地征收补偿款应归其所有。
若出嫁后户口已迁出,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那么原村集体的土地征收补偿款通常不再归属她。
若出嫁后户口虽迁出,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且发包方也未收回其原承包地,在此种情形下,她仍有权获得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关键在于其是否丧失了原村集体的土地承包权益,这是判断补偿款归属的重要依据。
三、出嫁女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咋算
出嫁女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般来说,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首先确定该出嫁女是否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若具有,通常与其他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计算方式通常是: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具体数额需结合当地土地年产值、人口情况等综合确定,且各地规定可能存在差异。
出嫁女土地承包权归属受多种因素影响,当我们明晰其一般规则后,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出嫁女在不同情况下土地流转所产生的收益归属问题,以及在土地被征收时,出嫁女应如何依据承包权争取合理补偿。这些问题与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紧密相连,关乎她们的切身利益。如果你对这些相关问题存在疑问,或者在自身土地承包权益方面有任何困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团队将为你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助力你妥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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