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不受理的离婚案件范围是什么
法院不受理的离婚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二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三是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通常也不受理。四是未达到法定的起诉条件,如没有明确的被告、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法院不会受理。
二、公司资不抵债破产了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资不抵债破产时,法人责任视具体情形而定。一般情况下,法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但若法人存在以下情形,需承担相应责任:一是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是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三是在公司破产程序中,若有妨碍破产程序进行等违法行为,也会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如罚款、拘留等,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三、公司资不抵债,员工工资该怎么处理
根据《企业破产法》,公司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时,员工工资具有优先受偿权。
首先,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将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公司应及时通知员工相关情况,并配合破产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登记等工作。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工资债权,以确保自身权益能依法得到保障。若公司未依法处理,员工可通过法律途径,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维护自己获取工资的权利,在公司破产程序中实现工资的优先受偿。
在探讨法院不受理的离婚案件范围是什么这一问题时,我们了解到存在多种情况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像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另外,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也不予受理。那如果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再次起诉离婚,该如何准备材料呢?又怎样证明自己的情况符合再次起诉的条件呢?若您对此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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