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如何进行定罪量刑
1.挪用资金罪,说的是公司、企业等单位人员,借着职务便利,把单位资金拿给自己用或借给别人。要是数额大,超三个月没还,或没超三个月但用于营利、非法活动,那就构成犯罪。
2.量刑上,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司法实践里,“数额较大”等标准各地不同。量刑会综合犯罪情节、资金用途、退赃情况等判定。涉及此类案件,要及时收集证据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二、挪用资金定罪量刑时从轻情节如何认定
挪用资金定罪量刑时,从轻情节认定有以下方面:
自首:根据《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挪用资金者主动向单位或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可认定自首获从轻。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比如挪用者检举其他重大犯罪。
积极退赃退赔:挪用资金后主动退还资金,减少单位损失,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考虑从轻量刑。
取得单位谅解:若挪用资金者获得被挪用单位谅解,出具谅解书,法院量刑时也会酌情从轻。
三、挪用资金定罪量刑有哪些法律依据
挪用资金定罪量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此外,相关司法解释会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等作出具体规定。
当探讨挪用资金如何进行量刑时,除了关注量刑本身,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了解。挪用资金后,若及时归还,在量刑上可能会有从轻或减轻的情节。同时,挪用资金的用途不同,也会影响量刑,比如用于非法活动和用于营利活动,在量刑考量上会有差异。另外,单位内部发现员工挪用资金后采取的措施,如是否及时报案等,也可能对最终量刑产生影响。你是否对挪用资金的量刑细则还有更多疑问?如果对挪用资金的从轻情节、不同用途下的量刑标准等问题仍存在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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