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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归哪个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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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1.26 · 2610人看过
导读:农村宅基地确权这事呢,通常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来负责的哈。在具体的工作里呀,国土资源部门那可是相当重要呢,能发挥大作用。这宅基地确权可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关键工作哟,通过这个确权呢,能把宅基地的权属和范围都明确清楚啦,让农民的权益有了更可靠的保障呢。
农村宅基地确权归哪个部门管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归哪个部门管

在我国,宅基地的确权工作通常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全权负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地方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承担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宅基地的确权对于维护广大农民朋友们的合法权益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它通过对宅基地的权属以及使用范围进行明确界定,从而确保了农民朋友们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

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二、农村宅基地证怎么办理

当事人须向村庄集体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办宅基地证的原因和理由。村庄集体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请将在组织内部公示。随后,乡镇政府部门将进行审查和调查,无误后上报县级政府审批。批准后,当事人可按程序办理并领取宅基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赠与,能同时享有吗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赠与问题并非简单是非。由于宅基地的特殊性,其获取和流转受到严格限制。通常,赠与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且受赠方需符合申请条件。此外,赠与还需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并遵循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农村宅基地确权一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中,国土资源部门会发挥重要作用。宅基地确权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通过确权明确宅基地的权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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