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可以协调吗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手段,主要目的在于阻止潜在的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追究或者再次实施不法行为。然而,刑事拘留的运用和施行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尽管刑事拘留具有不可替代的必要性,但是,被拘留者在拘留期间所享有的若干权益,例如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以及接受亲属探访等,都得到了明确的法律保护。假如涉及到特殊情形,诸如被拘留者的身体健康状况等问题,则可根据法律程序提出申请更改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取保候审体检身体干嘛
进行取保候审体检的目的在于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各项正当条件。
依照法律规定,准予取保候审须满足以下关键要素:
嫌疑人为避免遭受恐吓、阻止其逃避刑事追责,有可能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惩处;
对于此类案件,取保候审并无引发社会不安全因素的风险;
嫌疑人生理上患有严重疾病以致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孕妇,还是在哺乳期育婴的母亲,均能通过取保候审方式防止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危害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后能见律师吗
在刑事拘留的状况下,犯罪嫌疑人享有委托律师的权利,而作为辩护方的律师亦有权利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通常而言,在犯罪嫌疑人初次接受侦查机关的讯问或遭受强制措施之时,便可开始委托辩护人;然而在侦查阶段,仅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律师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依据事例具体情况及需求,可以派遣人员在场监督。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可以获取事例的相关信息,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等等;同时还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看守所的相关规定。
刑事拘留旨在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或再犯罪。其运用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拘留者享有律师援助和亲属探访等权益,受法律保护。特殊情形下,如健康问题,可申请更改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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