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拘禁罪属于违法犯罪吗
非法拘禁行为是否属于法律范畴内的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非法拘禁罪被归类于第二百三十八条至第二百三十九条中所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范畴之内。而具体来讲,非法拘禁罪是指利用拘留、禁闭或其他强制手段,无视法律和道德规范,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严重违法行为。
从犯罪构成角度来看,非法拘禁罪属于持续犯的一种。持续犯亦称持续性犯罪,是指行为自着手实施之日起直至因某种原因停止之前始终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类型。在刑法所规定的非法拘禁罪中,行为人从非法拘禁他人的那一刻起,直至恢复其人身自由为止,这一非法拘禁的行为始终处于持续不断的状态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刑法》二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判决
非法拘禁罪的判决结果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基础上酌情有所减轻、从轻处理乃至免于追责。
所谓非法拘禁罪,其犯罪形式主要表现为采取拘禁、隔离或其他强制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严重违法行为。
这种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具体权益主要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对于非法拘禁罪的审判量刑标准,可以依据如下不同的情况来决定刑期起点的幅度:
(1)犯罪性质较轻微的案件,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这一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2)如果导致一人受伤的,应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的审判范围内确定刑期起始点;
(3)若导致一人死亡的,则应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的范围内设定量刑起点。
此外,在决定刑期起点后,可以基于非法拘禁的人数、拘禁时间的长短以及对受害者产生的伤害程度等因素,附加加重和调节基准刑的相关规定。
对于非法拘禁多人以及多次的情况,可以将非法拘禁的人数作为加重刑罚的因素,而将非法拘禁的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考量因子。
对于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案件,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都可以加刑10%-20%:
(1)存在殴打、侮辱等不当行为的;
(2)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负责执行但却违反职务职责地擅自扣押、拘禁他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非法拘禁罪广州法院怎么判
对于非法拘禁罪的量刑,应当综合参考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拘禁时间长短、采取的手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在广州地区,法院的判决均严格遵守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通常而言,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相应惩罚。若存在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则应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倘若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则将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而对于使用暴力手段致使他人伤残、死亡的,则应依据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此外,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的自首、立功等积极表现亦可作为量刑时的重要考量因素。因此,具体的判刑结果需要根据每起事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根据我国刑法,非法拘禁罪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与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该罪指通过拘留、禁闭等方式非法剥夺他人自由。此罪具有持续性,即从拘禁行为开始到受害者恢复自由,始终处于持续状态,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