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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不续签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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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16 · 1385人看过
导读:在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若双方未能达成续订劳动合同的合意,则作为员工一方,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然而,需注意的是,有一种特殊情况需除外讨论:即在现有用人单位保持原有的薪资水平或为员工提供更高的福利待遇以争取与其续订劳动合同时,倘若职工仍然拒绝接受,那么在此情况之下,企业将无需向该职工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则依据工作年限作为标准进行。
合同期满不续签有赔偿吗

一、合同期满不续签赔偿

合同期满未续签是否涉及赔偿事宜

劳动合同有限期间结束之后,如果雇主不再继续与员工签订新合同,那么劳动者依然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贴,但唯独存在这样一种特殊情况;即企事业单位在保持现有薪资福利或甚至于提供更优越条件的情形下试图与您续签新的劳务合同,然而您却仍然坚持拒绝签署这份协议。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是依据劳动者在职工作年份数进行计算的,每服务满一整年就需要发放一个月的薪水作为报酬,若劳动者在该企业任职超过了半年并且不到一整年,则会被视为已经服务一整年并因此得到相应补偿;若服务时间不足半年,则按照半月薪水的标准进行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合同期满不续签有没有代通知金的赔偿

关于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的情形,法律并未规定必须给予当事人所谓的“代通知金”赔偿。

当固定期限之内的劳动合同依法到期时,合同将自动终止。

在此情形下,倘若由用人单位提出不再续签合约,那么理所当然地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此外,假如是劳动者本人不愿续约,具体而言,可以大致划分为两个不同的scenarios:

第一种情况便是用人单位依然保持或甚至提升了原先的劳动条件,而劳动者选择自行退出;

在此状况之下,用人单位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就复杂多了,即用人单位试图降低原先的劳动条件,若此时劳动者也选择拒绝续签,那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务必应对此负起相应的赔偿责任,对劳动者支付一笔经济补偿。

这笔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额度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服务的年限为准,每满一年便可领取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报酬,以此类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劳动者服务的时间长达六个月但不足一年,那么根据法律规定,需按照一年的标准来计算;

若服务时间还不到半年,那么仅需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月薪远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他们应领取的经济补偿金额则需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比例计算。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劳动者领取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

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合同期满不续签怎么赔偿

在劳动合约期满后,如雇主决定不再续约,并且仍维持或提升原有的劳动合约条款及条件,而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反对并拒绝续签的话,则雇主将无须提供经济补偿;相反地,倘若雇主进一步降低原先的约定条件以达到令工作者无法接受,或者直接表明不愿续签合约,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给付经济补偿的责任。对于这种经济补偿,其计价方式是根据工作者在该单位的服务年限来定,每满一年内,即可领取到对应月份数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服务时长超过六个月未满一年的情况,都是按照一年来算;而对于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则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至于“月工资”这一概念,它是指在劳动合约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工作者所得到的平均工资收入。

劳动合同结束后,雇主不续签,劳动者有权获经济补贴。但如企事业单位提供相同或更优厚条件续签,劳动者拒绝,则无补偿。补偿金按工作年数计算,每满一年发一个月薪水,超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足半年按半月薪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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