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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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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3 · 1420人看过
导读:看情况:一、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一、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看情况:

一、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首先,如若双方在婚前确立了婚姻关系并购置房产,而其中一方在该过程中并未给予任何物质支持或贡献的前提下,那么这栋房产便应被视为购买者的私人财产,其增殖部分自然也不存在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可能性。

当此类情况发生时,在涉及到离婚诉讼时,这类由房子自身增值所产生的收益将被视作整个房产价值的一部分,而并不被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内进行分配和处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此期间,另一方曾为之进行过房屋维护、管理以及相关的投资活动,那他们在离婚时也许能有权享有该增值额的部分补偿,具体情况需依法官裁决为准。

其次,倘若该房产确系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所有,那么在离婚的情况下,房屋的增值部分无需特殊注明即可被视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并对其进行双方均分的处理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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