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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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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2 · 1880人看过
导读: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书、户口簿及达成共识的离婚协议,包括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权等。还需提供2寸近期单人半身免冠照两张。双方需共同向户籍所在地或原结婚登记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民政局离婚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民政局离婚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需由双方亲自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结婚证书、户口簿、详尽阐述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且达成共识的离婚协议文本,以及各自身份证上所示照片规格为2寸且最近拍摄的两张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经由双方共同向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区域或者原先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的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构进行申请。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民政局离婚流程是什么

民政局离婚应当通过以下流程办理离婚证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政局离婚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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