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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国家钱无力偿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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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7374人看过
导读:欠国家钱无力偿还可以申请减免或者是申请分期还款。因为欠国家钱,实际上是因为因为存在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被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肯定是需要及时的将相关的缴纳罚金到特定的机关。
欠国家钱无力偿还怎么办?

一、欠国家钱无力偿还怎么办?

欠国家钱无力偿还可以申请减免或者是申请分期还款。欠债人无力偿还通常有如下处理方式:

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债务人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

3、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债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可以等到有能力偿还时执行。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不会被关进监牢,因为民事责任涉及不到刑事问题。

二、欠款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在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存在欠款未还款的相关的情况,都是需要及时的通过协商或者是其他的合法方式解决的。如果是欠付国家的钱,那么也同样的是需要采取这种方式来解决,比如说因为经济方面确实存在困难,可以申请减免或者是申请分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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