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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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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1556人看过
导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医患双方产生医疗纠纷无法通过协商形式达成共识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处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存在侵权责任的法定有效证据证明,符合法定举证倒置原则的可以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对于医疗事故纠纷的案件中,需要经过专业医疗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后确定。
侵权责任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如何规定?

医疗损害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证明医疗关系存在,患者一方提供不出上述证据,但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医疗行为存在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医疗关系。

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治疗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担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档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病历记载、知情同意书等证据进行综合认定。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依据法律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证据。

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说明义务并取得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书面同意,法定特殊规定情形的除外。医疗机构提交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书面同意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医疗机构尽到说明义务,但患者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举证责任,亦称证明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用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证明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为责任,即谁主张就应由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二是结果责任,是指不尽举证义务者应承担败诉的风险。在我国,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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