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土地所有权和占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所有权和占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798人看过
导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和土地占有权属于两种不同的概念,土地所有权是土地私有化的一种提现,而在我国采取土地公有制,一切土地归公民共同所有,国家或者集体可以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形式,将土地租赁给个人或者企业使用,作为土地占有者只能用于租赁使用土地,但是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者私人占用。
土地所有权和占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1、含义不同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2、范围不同

社会形态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土地私有制,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建立了两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并在法律上确认下来,形成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3、性质不同

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表示并限制只有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

综上所述,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共同所有,是无法进行转让或者经营买卖的,但是国家或者集体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个人或者组织使用,其获得的使用一定期限内的土地占有权,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土地承包最新文章

遇到土地承包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