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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城镇户口统一待遇吗?

时间:2024-03-01 18:41:32 浏览:6333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农村城镇户口统一的话待遇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但是差距是很小的。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都是可以享受医保的,同时没有农村承包地的农村户口还是可以享受低保待遇的,城镇户口也享受低保待遇。
农村城镇户口统一待遇吗?

一、农村城镇户口统一待遇吗?

农村城镇户口统一的话待遇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但是差距是很小的。

(一)医保问题

首先的就是是医保福利待遇的问题,虽然短期内不可能完全与城镇保险持平,但提高待遇标准是肯定的。目前城乡居民医疗基本保险各地正在陆续并轨,未来全国居民有望享受平等的身份和待遇。

(二)低保问题

凡户口登记在社区居委会,而且未承包农村土地的居民,其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享受城市低保。

(三)公租房问题

在未来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之后,外来的务工人员将纳入公租房保障体系,与城市居民可以享受一样待遇。

二、离婚之后户口还可以迁移到出生地吗?

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同时,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另外,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离婚之后是要是符合出生地户口迁移政策的情况下都是可以进行户口迁移的,首先应该要向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是派出所进行申请户口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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