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过牢的可以办理护照及港澳通行证吗?
[律师回复] 坐过牢的人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办理护照及港澳通行证的,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限制。
护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1.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 无法证明身份的;
3. 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 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 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 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如果坐过牢但已经服刑完毕,不属于上述不予签发的情形,就可以申请办理护照。
港澳通行证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只要不属于法定不准出境人员、不属于限制赴港澳地区人员、有刑事案件的嫌疑等情况,通常都是可以办理的。刑满释放人员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按照正常的办理流程,就能够申请港澳通行证。
不过,在实际申请过程中,相关部门可能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综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