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东源律师事务所
本人于0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专业,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理论功底有深厚,实际操作专业熟练且游刃有余,接手的每个委托都能做到让当事人满意,让自己无愧于心!诚信维权的执业理念从未在任何一刻抛弃过,实实在在的做好每一个朋友的委托是我的执业根本!从事律师工作多年,成功办理了多起大案要案,担任政府部门和多家大型集团公司的法律顾问,在2012年被评为榆林市市级优秀律师,成功的案件当然有很多。在这片短小的简介里我不想去一一展示过去的辉煌,因为那都已经远去。我所要做的就是在未来给每一个你——我的朋友全身心的办好你的嘱托,用我的知识和能力去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让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让我们一起成长,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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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是要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这样就不存在累犯的问题了。2、如果是缓刑考验期已经届满,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不具备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的要件,故不应认定为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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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规定虚假诉讼在当地的派出所报案,但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那么实际上根据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虚假诉讼是属于公诉民警的案件,所以是由当地的公安机关来进行立案侦查,然后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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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上,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2、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上,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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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上,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2、主观上,只能是过失。3、客体上,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过失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