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海明珠律师事务所
吴红权,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中华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江苏江海明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该所现有执业律师及律师助理等各类人员30余名,是启东市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其前身叫启东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后改名为江苏江海明珠律师事务所,历经40余年。 吴红权律师自执业以来,秉承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止于至善的执业理念,坚持走专业化道理。做专家型律师的执业道路。以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荣誉属于为信念执着的人,执业以来,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其致力于民事、刑事的立法研究,对案件有独特见解,为人民群众挽回无数损失,得到各界的一致好评。 擅长专业: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道路交通、工伤保险,劳动纠纷、损害赔偿等各类民事、刑事案件颇有研究,曾经对整个南通市具有影响的刑事案件,成功为当事人进行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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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是要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这样就不存在累犯的问题了。2、如果是缓刑考验期已经届满,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不具备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的要件,故不应认定为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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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规定虚假诉讼在当地的派出所报案,但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那么实际上根据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虚假诉讼是属于公诉民警的案件,所以是由当地的公安机关来进行立案侦查,然后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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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上,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2、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上,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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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上,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2、主观上,只能是过失。3、客体上,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过失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