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言律师事务所
现任江苏雅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梁溪区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梁溪区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无锡市中小企业协会、无锡市锡商协会,无锡荣德生企业文化研究会法律顾问,特殊教育类等企业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合同审查、人事风险把控,股权变更等服务项目;并定期开展劳动合同、公司法等培训课程,为多家顾问公司减少诉累,获得当事人好评及信任。 2021年被评为无锡市优秀党员律师,2022年被评为无锡市优秀女律师,作为第一届律师协会妇女代表成员,专注婚姻家庭及儿童健康发展,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有丰富的婚姻家事诉讼经验。 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曾在检察院、法院学习,曾办理过多起复杂大型案件,如跨国诈骗类案件,毒品类案件,危险驾驶罪等,为多人争取取保、不起诉、缓刑等,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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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是要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这样就不存在累犯的问题了。2、如果是缓刑考验期已经届满,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不具备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的要件,故不应认定为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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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规定虚假诉讼在当地的派出所报案,但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那么实际上根据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虚假诉讼是属于公诉民警的案件,所以是由当地的公安机关来进行立案侦查,然后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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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上,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2、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上,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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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上,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2、主观上,只能是过失。3、客体上,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过失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