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
郭锐,泰和泰(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多年法律从业经历,在建设工程领域、企业、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领域及民商事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差、出庭,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承包商资质不符、挂靠施工、未招标或招标无效、违法分包转包。无效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社会公众利益,如欺诈、恶意串通、非法目的、损害公共利益等情形。这类合同自始无效,不具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其特点包括违法性和无法履行,一旦确认无效,即刻失去法律效力。
(一)合同主体不适格;(二)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建设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处理遵循以下原则:1.合约有效并通过验收的,按合同或实际支出结算,价款差额不支付;2.施工完毕但未验收的,需修复至合格,费用照旧结算;3.多次修复仍不合格,无费用;4.合同无效且未施工的,立即停止,已完成工作按合格标准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处理遵循以下原则:1.合约有效并通过验收的,按合同或实际支出结算,价款差额不支付;2.施工完毕但未验收的,需修复至合格,费用照旧结算;3.多次修复仍不合格,无费用;4.合同无效且未施工的,立即停止,已完成工作按合格标准结算。
涉案缺乏合同原件是否能提起诉讼,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原告为直接利益相关方,能明确指认被告,并具备诉状及相关充分证据,满足管辖权要求,仍可启动立案程序。原告可选择提交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合同关系的强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