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标准为12%。非财政供给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每年度确定一个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的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按元计算)加上单位给予的同等金额补助。
关于公积金缴费比例,按规定,缴存比例不低于工资额的5%,具体比例单位和个人可调至最高15%和10%。1998年12月15日后工作的员工,单位缴纳比例可提至25%,个人不低于10%,不超15%。请留意个人和单位的具体比例。
各企业及员工每月应缴社保费最低3364元,最高18969元。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可选择3364元至18969元间缴养老险,医保固定3364元。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者社保补贴及大龄灵活就业者社保缴费基础均为3364元。领取失业保险金者参与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础也为3364元。残疾军人医保及医疗补助缴费基础为6323元。
公积金缴存最低比例为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5%。员工和单位均需按此比例缴纳,汇至个人账户。公积金仅适用于城市地区有稳定职业的雇员,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除非特定情况才能停缴。作为公共资源,公积金旨在改善居住条件,应合理使用,遵守法规,确保资金有效配置。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通常为5%-12%,常用比例为8%,雇主与员工等额缴纳。雇主可自愿提供补充公积金,员工无需支付。缴存基数为上年月平均工资,须满足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