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根据现行法规,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对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进行调整。比如,子女的生活开支显著增加,或者支付方的经济状况恶化,都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整抚养费。不过,在申请调整抚养费时,需要提供充分合理的证据来支持变更请求,这样才能确保抚养费的调整是合理合法的。
离婚手续修改后,子女监护权调整协议需由亲生父母协商并达成一致。协议中应该明确未成年人日常起居、学习教育、健康护理等事项。在尊重被监护人意愿的基础上(若具备认知能力),还要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实际情况。总的来说,协议要以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原则。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可能需要调整。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比较常见:直接抚养方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发展的情况,比如严重的身心疾病、虐待、不履行抚养义务等;孩子到了法定年龄(一般是八岁),并且愿意和另一方一起生活,就可以要求裁判庭重新审查抚养权。变更抚养权需要通过法定程序,也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庭提交申诉状。
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开支大幅增加,或者支付方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抚养费无法保障基本需求,或者需要调整支付方式和期限,那么负责抚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可以根据特定条件依法进行调整或减免。如果抚养方的就业情况发生变动、健康状况恶化,或者孩子的实际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抚养费过高或过低,抚养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整抚养费。但是,调整抚养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即向法院申请,并提交确凿的证据证明经济状况发生了显著变化。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