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
李胜春律师,男,汉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博士,三届荣获“中国百强大律师”荣誉称号。现为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腾讯-大粤房产律师团成员,律师培训师,二级心理咨询师;深圳市益阳商会监事长、法律顾问。 利用业余时间,李胜春律师还著有“PE私募股权投资策略”与企业从初创到IPO的融资策略“两本资本运营方面的专著,从理论到实践,帮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早日走上资本市场的快车道。 李胜春律师拥有一支高专业化、高效率、高诚信并富有凝聚力的律师团队,李胜春律师从事法律专业工作30年(其中律师执业27年),承办过几千件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办案经验丰富,业务功底深厚。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技能。先后为多家全国闻名的上市公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与个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李胜春律师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含法律顾问)、征地拆迁补偿、房地产纠纷、婚姻家庭、重大交通医疗、债务追讨、刑事辩护、知识产权、重大劳动争议(工伤死亡)、资信调查、保险金融、证券诉讼、投融资、企业并购重组与上市、资本运作等法律领域有独特经验,业绩喜人,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李胜春律师这种开创性的工作与行动不仅在业内深受好评,而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李胜春律师入选2010年度、2011年度、2013年度三届“中国百强大律师”;曾被《深圳晚报》聘请为律师说法专栏律师,为读者答疑解惑。《亚洲新闻人物》、《经典深圳》、《信仰的力量》、《湖南人在广东》、《中国专业律师档案》、《中华律师集锦》等专著对他的典型事迹作了大篇幅的专题报道与展示。李胜春律师对涉及的众多服务领域,都具有出色的专业服务,与客户合作无间,能真实、透彻地了解每位客户所在领域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并提出准确、精深的专业意见,提供富于创新的法律服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运用一切资源,为客户提供经济效益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是李胜春律师团队的最高宗旨。 李胜春律师合作团队成员:孟章华、潘潇湘、许咏风、陈寄谊、李胜华、黄继勇、蒋涛、士贺光、陈俊弘、贺文华、喻良波、李一、李中雄、李婵媛、余秋辉、巩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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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成年人未满14岁,与其发生性行为的对方可能涉嫌强奸,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未成年人超过14岁且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并导致怀孕,对方则不需承担刑事责任,只需承担部分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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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四万元财物即使主动退还,仍会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四万元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根据刑法,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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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人斗殴并均造成轻微伤害时,均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法律规定,这类案件将按既定标准处理,对涉案双方分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切勿以为轻微伤害或对方责任可逃避刑罚,应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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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者因已有案底,无法取得无犯罪记录证明。缓刑条件严格:罪行须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罪犯须真诚悔过且不会对社会造成新威胁,且不能是累犯或团伙头目。缓刑是独特刑罚方式,不立即执行原判,而是在考验期内接受社区矫正,表现决定是否执行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