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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律师可以代写法律文书吗

时间:2020.08.25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 阅读:874人
律师解析:
可以代写。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 、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律并没有规定起诉状必须要律师书写,只要写清楚诉求事实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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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着签字括号盖章指订立合同时双方完成两签字或者盖章者中的一个,合同就成立了。区别就是,是个人,还是单位。个人的签字(盖章)即写上自已的名,或者盖上有自已名字的刻章,单位的......

王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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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代写。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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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美玲律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因此确定定金数额的原则是:(1)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即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定金数额;(2)定金数额受最高限额的限制,即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该限额的定金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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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律师

浙江言迪律师事务所

王超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从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专业学习及研究工作,现执业于永康市浙江言迪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办案经验丰富。 民商事方面:成功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侵权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工伤纠纷等案件数十件;先后为许多农民工朋友处理了数十起劳动争议案件,为他们讨回被拖欠的工资累计达上百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成功代理一些较有影响的案件,曾办理的部分诉讼案件先后在报纸进行过报道,并得到客户广泛赞誉和认同。 刑事方面:成功辩护各类刑事案件,尽职尽责可能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王超律师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尽心尽力为当事人办好每一个案件,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与好评。是一位理论与实务兼长的年轻有为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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