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高额
贷款纠纷是
民事纠纷,适用《
民法典》
诉讼时效规定,一般时效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2.贷款到期未还,
出借人知道后三年内可
诉讼维权。
若期间有提出履行请求、对方同意履行、提
起诉讼或
仲裁等,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3.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
案情回顾:小许
借给小胡一笔高额贷款,贷款到期后小胡未还款。小许知晓该情况,但起初未采取行动。两年后小许要求小胡还款,小胡承诺会还。然而又过了两年小胡仍未还款,小许决定起诉,此时距离最初贷款到期已过去四年。小胡则认为
已过诉讼时效,小许无权再起诉。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
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小许在知道小胡未还款时起,本应在三年内通过诉讼
主张权利。
2、但在这期间小许向小胡提出履行请求,小胡也同意履行义务,这导致
诉讼时效中断,从此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小许起诉时并未超过重新计算后的三年诉讼时效,其有权通过诉讼主张权利。不过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
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经申请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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