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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分手打精神损失费官司可行吗

时间:2025.07.30 标签: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 阅读:1151人
律师解析:
1.情侣分手索要精神损失费,打官司一般难获支持。
我国法律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多用于侵权行为,情侣分手通常不属法定侵权
2.若不存在殴打、侮辱等侵害人身权益行为,仅因分手要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
3.但恋爱中一方有严重过错,像实施家暴、隐瞒重大疾病,造成对方严重精神痛苦且有证据起诉或能获法院支持,不过要满足侵权要件和严重精神损害条件。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曾是情侣。两人分手时,小丽认为恋爱期间自己付出诸多感情,因分手遭受巨大精神痛苦,遂将小朱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精神损失费。小朱则认为分手属正常情感结束,自己未实施侵害小丽人身权益的行为,不应支付精神损失费。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精神损害赔偿一般适用于侵权行为,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情侣分手通常不构成法定侵权行为,若不存在殴打、侮辱等侵害人身权益行为,仅因分手要求精神损失费缺乏法律依据。
2、本案中若小朱不存在严重过错,如实施家庭暴力、恶意隐瞒重大疾病等给小丽造成严重精神痛苦的行为,小丽仅以分手为由要求精神损失费难以获得法院支持;若小丽能证明小朱存在上述严重过错行为,且满足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条件,其诉求则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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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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