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房贷一般不能直接转给配偶。
银行发放房贷是基于
借款人的信用、还款能力等综合评估,随意转让不符合贷款规定。
2.若想让配偶承担房贷,可先还清原有房贷,解除
抵押。
然后以配偶名义重新
申请贷款购房。
3.不过重新申请贷款时,需考虑配偶的
征信、收入等是否符合银行要求,避免申请失败。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关系。小朱在婚前以个人名义办理了房贷购买了一套房产。婚后,小朱因工作变动收入不稳定,难以继续承担房贷压力,便想将房贷转给小丽。但小朱与小丽就此事沟通时,小丽担心承担房贷后自身压力过大且影响未来购房计划,产生犹豫。同时,银行对于房贷转移也有相应规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法律层面来看,房贷本质上是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未经银行同意,私自将房贷转给配偶是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银行会综合考量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同意房贷转移。
2、在小朱和小丽的情况中,若要将房贷转给小丽,需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审核小丽的还款能力、信用等情况。若银行认为小丽具备还款能力且符合相关规定,可能会同意房贷转移;若银行不同意,则不能完成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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