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事故致45岁患者死亡,
赔偿金额依具体情况而定。
赔偿项目有
医疗费、
误工费、
丧葬费等。
2.医疗费按实际花费算,丧葬费是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
工资6个月总额。
被
扶养人生活费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针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者。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算,最长赔6年。
3.因各地经济和个人家庭情况不同,赔偿差异大。
要先做医疗鉴定明确责任,再结合实际计算,难直接给出具体金额。
案情回顾:45岁的小许因身体不适前往医院治疗,然而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小许不幸死亡。小许
家属认为医院应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高额赔偿,而医院则认为需根据具体责任划分来确定赔偿金额,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医疗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丧葬费按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6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扶养且无劳动能力者为限,按
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按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赔偿年限最长不超6年。因各地经济水平、个人收入及家庭情况不同,需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程度,再结合实际情况计算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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