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咨询该律师配偶被追加为个人债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的法定程序如需将欠债者的配偶添加至被执行人行列,可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然而,欲将债务人和被执行人的配偶列为被执行人必需满足如下几种情况之一:首先,债务的属性需要被认定为是夫妻双方所负有的共同债务,除非在夫妻之间已经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财产权属各自独立,并且债权人都对这一协议知情并认可。
在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并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这些证据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文件,这可以证明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认可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的证明,这可以说明债务与夫妻双方的生活或经营有关;以及双方经济状况与债务合理性的资料,这可以帮助判断债务是否合理。这些证据将用于证明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以便配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执行程序中,只有充分证明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理由后,才能将其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应在收到正式书面申请后六十日内,根据法律规定做出变更或追加裁定,否则驳回申请。对裁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提出申诉复议,确保争议公正解决。
在执行程序中,若申述理由合理,可向执行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将配偶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机构应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若申请理由充分,将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否则,驳回申请。对裁定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议。此程序确保了执行公正和各方申诉权利。
要将个人债务的连带责任方配偶纳入执行程序,需向当地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或存在恶意串通、转移财产行为,或被执行人的配偶为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或遗产管理人,或申请执行人自然人去世、失踪,其遗产管理人、继承人等可申请变更、追加为申请执行人。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