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宅基地精选解答 > 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07.22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阅读:1149人
律师解析:
1.主体不符:
宅基地归集体,只有本集体成员能用。
非本集体成员买宅基地房屋,这类合同因违反集体成员权属性而无效。
2.未经批准:
转让宅基地要集体同意,未经批准的买卖合同无效。
3.违背“一户一宅”:
农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
若卖方多处转让且买方不符合规定,合同会被认定无效。
4.损害集体利益:
交易若让集体公共利益受损,比如减少可分配宅基地数量,合同也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村村民,拥有多处宅基地。小胡非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小朱欲将一处宅基地房屋卖给小胡,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且未经过集体批准。小胡购买后打算扩大建设,这可能会减少集体可分配的宅基地数量。小朱所在村集体得知此事后,认为该合同无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此宅基地买卖合同主体不适格,小胡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宅基地属集体所有,仅本集体成员可使用,该合同违反集体成员权属性,应认定无效。
2、该转让行为未经集体批准,转让宅基地需经集体同意,未经批准的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3、小朱已有多处宅基地,其转让行为违背了“一户一宅”的规定。
4、小胡购买后扩大建设的打算会减少集体可分配宅基地数量,损害了集体利益,此合同也应被认定无效。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 更多>>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5月,是致力于维护拆迁户权益的法律服务平台,专注服务于拆迁户,帮助拆迁户争取合理拆迁补偿。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汇聚了一大批来自各大知名高校的优秀律师,现拥有140名专职征拆资深律师全国办案,其中38位律师征拆执业年限超过10年以上,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多次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先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海淀区先进党组织,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海淀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京平承办全国的征地拆迁补偿案件,足迹遍及除港澳台之外的各个省市自治区,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摸索和积累了丰富的拆迁维权经验,深受委托人信赖。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以其广博的专业知识、精湛的专业技能、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勤勉尽职的职业道德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 京平律所聘请了在国内外法学理论及实务领域享有声誉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显冬以及参与制定第一部《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立法工作的行政法学界泰斗应松年教授担任专家顾问,并到京平授课;不仅如此,京平律所还建立了每周一期的培训体系,不仅提高了律师的执业水平,也为面对疑难案件时展开研讨、群力群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京平律所还邀请来自包括最高院在内的各级法院的在职和退休的行政庭庭长,经过与他们的交流和互动,更加准确地掌握了行政诉讼的立法动态、立法背景和法官审判的思路。 京平律所相继出版《拆迁维权实务及案例解析》、《商业用房拆迁维权指南》和《拆迁维权实务及案例解析》第二版等拆迁维权图书,总结了京平拆迁律师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和维权技巧,对近年来征地拆迁相关的立法和理论进行系统的梳理。图书体现了很强的实务指导性,将征地、拆迁的流程以图表的形式展现出来,并用拆迁户所熟悉并且容易接受的语言进行编写。三本专著对拆迁户所关心的安置补偿、强制拆迁、评估等内容安排了专门的板块进行阐述。并有结合有针对性的京平实操案例进行解说,让读者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参考其他人相似的经验,找到自己问题的解决策略和信心。 京平拆迁律师不畏强权、严谨敬业,时刻坚守律师的指责和使命,不忘委托人的嘱托。在2017年,发生了两次律师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事件,薛正懿律师在四川泸州开庭之后一小时内,被近十名男子抢走装有案卷证据材料的背包;顾冬庆、王志伟律师在湖北荆门市中级法院参加完一起征地案件的庭审后,20名左右不明身份人员公然围殴两位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