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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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辞职的相关规定,我们建议您在正式提出申请之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进行准备。在试用期期间,作为员工的您如果决定离开现有的工作岗位,应提前三个自然日向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告知您的意愿。为了更为妥善地处理这一事项,您也可以选择提前和公司共同商定更为具体的离职日期。若是双方达成共识,在三日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就可以不必等待满三日后便可马上办理离职手续。

试用期想离职,按照规定要提前三天告诉老板。这是为了让老板有足够的时间安排工作交接。不过要注意,具体提前通知的时间可能会因为你和老板签的劳动合同里有特殊条款而不一样。如果合同里的规定对劳动者更有利,那就得按合同来。

如果单位不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员工有权立即终止与单位的雇佣关系,无需提前向其报告或声明。因为当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报酬时,已经严重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不仅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还有权要求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如果公司没有和你按照法律规定签订正式劳务合同,根据中国现在的法律规定,你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雇佣关系,并且不需要提前通知。这是因为公司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履行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这已经侵犯了相关法规,直接影响了你作为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

在向用人单位提交离职申请且得到批准时,当事人需提前至少三十日告知这一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已享受转正待遇的正式雇员在辞去工作之前需要提前至少三十天向所在单位递交书面通知;而试用期内的员工只须提前三天即可结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