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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物权分割有诉讼时效吗

时间:2025.07.1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207人
律师解析:
1.共有物权分割通常不适用诉讼时效
像不动产物权和登记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等情况,也不在诉讼时效范围内。
2.共有物分割是物权人对物权的行使,不涉及债权请求权
无论过多久,共有人在共有基础丧失或有重大理由时,都能请求分割。
3.分割共有物要按法定程序来。
按份共有可按约定或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找法院;
共同共有在特定条件下也能请求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按份共有一套房产,小朱占60%份额,小胡占40%份额。多年后,小朱因资金需求要求分割该房产,小胡却以时间太久为由拒绝分割。小朱认为自己有权分割,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朱遂向法院提起分割共有房产的诉讼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等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共有物分割本质是物权人对物权的行使,不涉及债权请求权,所以小朱作为共有人,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在有资金需求等重大理由时,都有权请求分割共有房产。
2、按份共有房产分割应先按照约定或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裁判。本案中小朱和小胡协商不成,小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符合法定程序。法院应支持小朱的分割请求,按双方的份额对该房产进行分割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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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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