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一般来说,公司要是没钱还债,法人代表也不会一定坐牢。不过,要是法人代表在公司运营期间没有干违法犯罪的事,比如没有欺诈、非法转移资产、隐瞒财务状况等,只是因为市场风险或者经营管理不当而破产,还不起债,那他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是法人代表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有这些违法行为,导致公司破产,那他很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个人资不抵债,不具有偿还能力,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巨额债务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因为这仅仅属于民事经济纠纷,通常是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自然不会坐牢。
当欠款者的债务总额超过其总资产,即资不抵债时,意味着其没有足够的资金偿还所有债务。这通常被视为民事经济纠纷,而非刑事违法。无力偿债者一般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有还款能力却恶意拖欠,如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制裁,包括监禁。
当欠款者的债务总额超过其总资产,即资不抵债时,意味着其没有足够的资金偿还所有债务。这通常被视为民事经济纠纷,而非刑事违法。无力偿债者一般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有还款能力却恶意拖欠,如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制裁,包括监禁。
当欠款者的债务总额超过其总资产,即资不抵债时,意味着其没有足够的资金偿还所有债务。这通常被视为民事经济纠纷,而非刑事违法。无力偿债者一般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有还款能力却恶意拖欠,如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制裁,包括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