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亲办案件近千件。擅长离婚、继承、析产等各种婚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名人案件。 易轶律师自2014年开始进入财富管理领域,是国内最早一批进入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生活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曾获律新社年度风云榜“2024年度律界女性领导力人物30佳”。
咨询该律师夫妻一方去世后,其个人财产进入继承程序。有遗嘱则按遗嘱分配,无遗嘱则按法律规定处理。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先分离出配偶的一半,剩余部分再作为遗产分配。
可以转让,具体的房产过户手续因是否有遗嘱而不同。若死亡的夫妻一方留有遗嘱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作为遗产赠与存活的另一方配偶时,那么只需要现存配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遗嘱和公安机关出具包括死亡证明书和房屋产权证在内的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房屋登记机关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在合法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持有的财产,应按约定或法定分配。若无约定,配偶先获一半,余下部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有遗嘱则按遗嘱分配,无遗嘱则按法定顺序继承。若遗产涉及家庭共有财产,需先划分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部分。
配偶一方去世后,其共有资产并不全归在世方,需合理分割。共同财产在婚姻期间创造、积累或取得,除非有约定,否则遗产处理时应先划一半给在世配偶,剩余作为被继承人遗产。同一顺位继承人通常平分遗产,但对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适当照顾,对尽主要赡养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考虑多分,而有抚养能力未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能不分或少分。
关于婚后和婚前个人房产的继承权: (1)婚后房产若无遗嘱,双方各持一半所有权,余下部分由配偶、子女和父母等法定继承人继承; (2)婚前个人房产若无遗嘱,将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3)若已故方留下清晰有效的遗嘱,则按遗嘱分配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