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欠条仅有签名也有证明力:
当欠条上只有对方签名时,它依然具备一定证明作用。
即便对方不承认这笔借款,这个签名也能作为
借贷关系存在的初步
证据,在一定程度上为你主张债权提供支撑。
2.可以
向法院起诉:
依据“谁主张,
谁举证”原则,你若要
起诉对方还钱,就得承担证明借款事实的责任。
除了欠条上的签名,还需收集其他相关证据。
例如转账记录,它能证明你已经把钱转给了对方;
聊天记录里若涉及借款金额、用途等内容,也对案件非常有帮助;
另外,
证人证言也可作为佐证。
收集这些证据能让借款事实更加清晰明确。
3.证据充分
胜诉概率大: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综合审查各类证据,以此判断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若你能提供上述充分的证据,胜诉概率会大大增加。
一旦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就会支持你的诉求,要求对方偿还借款。
案情回顾:小朱称小李曾向其借款,小朱拿出一张仅有小李签名的欠条主张债权,然而小李不认账,否认存在借贷关系。小朱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除欠条外,他还努力收集转账记录、与小李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希望以此证明借款事实。
案情分析:1、欠条上的签名具有一定证明力,可作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小朱需承担证明借款事实的责任。
2、若小朱收集到的转账记录能证明款项已交付给小李,聊天记录涉及借款金额、用途等内容,这些证据可进一步佐证借款事实。法院会综合审查证据,若证据充分,会支持小朱诉求,要求小李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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