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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老了谁有监护权

时间:2025.06.27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467人
律师解析:
当父母年老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时,为保障他们的权益,需要为其确定监护人
以下是详细说明:
1.法定监护顺序:
首先是配偶;
若配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依次是父母、子女;
然后是其他近亲属;
最后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需经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确定监护人的方式:
如果有多个具备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先通过协商来确定监护人。
比如老人有多个子女,他们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由谁来监护老人。
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让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能在生活上得到良好照料,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让他们能安享晚年。

案情回顾:

小胡的父亲年事已高,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小胡有两个兄弟姐妹,分别是姐姐小丽和哥哥小静。三人就父亲的监护人问题产生争议,都想成为父亲的监护人,自行协商多次都未能达成一致。于是他们希望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这一问题,保障父亲的生活与权益。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年老后若无民事行为能力,子女作为法定监护人,具备监护资格。小胡、小丽和小静都有权利成为父亲的监护人。
2、当多个具备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监护人不成时,可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小胡一家可通过这些途径解决监护权争议,以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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