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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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服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复议向哪一级部门提出的疑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无论是诉讼财产保全抑或是诉前财产保全程序,一旦有关部门作出了财产保全的裁定,其效力立即可视为生效,当事人无权对此提出上诉。然而,当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持有异议时,他们有权向做出该裁定的人民法院递交复议申请,而在此复议过程中,原裁定将继续得以执行。

初级流程:工伤领域,对人社或社保经办机构工伤认定、缴费比率、协议执行或保险待遇有异议,须在法定期内向相应政府或上级机构申请行政复议。中级流程: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需在60天内提交申请,社保机构5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60天内审理。申请人包括员工、直系亲属或单位可就认定结论和待遇异议申请复议。如对复议结果不满,可依法后续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事故引发的行政复议主要针对劳动者及家属对人社局工伤认定、社保缴费比率、协议医疗鉴定或待遇核定等方面的不满。申请应在规定60天内提交给上一级社保行政部门或政府,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复议旨在解决工伤认定争议和保险待遇问题。任何对此结果或待遇有异议的职工、亲属或单位均有权申请行政复议,若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采取行政诉讼。整个过程强调公正、公平和法律规定。

《行政复议法》规定,不服行政复议的不能再次申请复议,只能依法申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既不能再次申请复议,也不能申请行政诉讼。

若您对行政处罚结果不满,可依法进行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我国境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认为行政处罚侵害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提交复议申请。为确保权益得到及时保障,请在得知受罚后六十日内启动复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