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高速追尾责任应该这样划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高速公路追尾事故责任划分受多种因素影响。前车无故停车或故障未采取防护措施,可能导致后车追尾,前车应负主要责任。后车未保持安全距离或驾驶不当导致事故,后车负主要责任。前车已采取防护措施仍被追尾,责任可能在后车。具体责任判断以交警事故调查为准。
高速公路追尾责任分配原则:后车追撞前方车辆全责;夜间前车未亮尾灯,前车次要责任,后车主要责任;前车停车未按规定警示,前车次要,后车主要;已按规定警示的前车,后车全责;前车超长无警示标志,前车次要,后车主要;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前车全责。
高速公路追尾责任分配原则:后车追撞前方车辆全责;夜间前车未亮尾灯,前车次要责任,后车主要责任;前车停车未按规定警示,前车次要,后车主要;已按规定警示的前车,后车全责;前车超长无警示标志,前车次要,后车主要;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前车全责。
高速公路发生连环车祸,责任判定需根据具体情况。一般来说,首辆车不太可能负全责,而最后一辆车可能需承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涉案人员应迅速报警,由警方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