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院执行唯一住房的补贴无全国统一标准,通常按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从房屋变价款里预留5-8年租金,保障
被执行人的生存权益。
2.补贴金额会考虑当地经济、租房行情、被执行家庭人口数等因素。
3.实际中,法院综合案件情况确定补贴金额和支付方式,兼顾
申请执行人债权与被执行人居住需求。
最终补贴数额要结合当地政策和执行方案。
案情回顾:小何因
债务纠纷被
法院强制执行其名下唯一住房。小何认为法院给予的
住房补贴过低,无法保障其和
家属后续5至8年的基本居住需求。而申请执行人小李则认为补贴应尽可能少,以
保证自己的债权能尽快实现。双方就补贴金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法院执行唯一住房给予补贴并无全国统一标准,通常会参考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房屋变价款中预留5至8年租金作为保障被执行人生存权益的补贴。在此案中,法院应依据该原则进行处理。
2、补贴金额确定需考量当地经济水平、租房市场行情、被执行家庭人口数量等多因素。法院会综合小何案件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补贴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平衡保障申请执行人小李债权实现和被执行人小何及其所
扶养家属基本居住需求。最终补贴数额需结合当地政策及法院执行方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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